• 专业资质:执业律师(执业证书编号:1110119********01)
  • 执业律所: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 详细简介:【个人简介】杨在明,1968年出生,男,汉族,山东章丘人,中共党员,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5年取得国家律师资格,执业证号为111******。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央视特邀嘉宾主持、评论员。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杨在明从1995年律师执业至今逾26年,长期专注于行政法领域。2012年,杨在明律师创立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行政法专业所为愿景,用“正义、诚信、融合、责任”的在明精神服务客户。在征地拆迁领域,杨在明及其团队在全国30多个省级行政地区代理案件20000余件。通过法律途径化解征迁纠纷,通过司法实践推送行政法治进步,通过专业评论传播法治理念,杨在明的执业理念、执业业绩获得了业界和公众的一致好评。2009年荣获“影响中国·第九届中国时代十大风云人物”荣誉称号;2011年1月,获得“2010律政年度拆迁律师”;同年8月,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审定,被《中国律师年鉴》评为2010年度优秀律师;2016年,“法学三老”之一、著名法学家郭道晖对杨在明律师参与立法给予了极高的评价,为其亲笔题字“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2017年,杨在明荣获法制晚报法律大讲堂“2016年度魅力律师”称号;2018年,杨在明受聘为中国行为法学会培训合作中心专家智库委员会委员、客座教授。2020年,杨在明受聘为中国东方文化研究会诉讼文化分会常务副会长;同年,受聘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2021年,杨在明受聘为北京广播电视台《律师帮帮忙》节目特约合作律师。杨在明代理的部分案件,曾获评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016江苏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具有巨大的司法与社会影响力。杨在明还多次组织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立法和修法研讨会,其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稿、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代表提交形成了议案被审议。杨在明主编撰写了《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等六部法律专著或律师论著,并获聘人民日报社《民生与法》特约评论员。杨在明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中国新闻社》、《检察日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日报》、《南方周末》、《南方都市报》、《香港文汇报》、《中国新闻周刊》、《新京报》、《中国工商时报》、《中国商报》、《经济观察报》、《京华时报》等数十家媒体上作为特邀嘉宾、作者发表法律评论、案件点评等。【经典案例】1.“青岛平度3.21征地纵火案”——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013年,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平度市凤台街道办事处某村200余亩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青岛某房地产公司竞拍得到其中80余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了加快征收拆迁进度,该村村干部不断游说村民搬迁。游说无果后,村干部找来社会人员恐吓村民。2014年3月21日凌晨,村干部纠集李某、刘某等7人放火烧帐篷,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后经青岛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被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并依法赔偿被害人遭受物质损失。被告人不服上诉,山东省高级法院二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审判决。作为被害人的代理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杨在明、刘勇进、金长胜律师不顾个人安危,在案发后第一时间深入当地,开展了持续性的代理工作。期间,律师克服了层层压力与阻碍,为当事人赢得附带民事赔偿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该案是我国首例因违法暴力逼迁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逼迁行为,为广大被拆迁人依法维权奠定了信心。该案也被由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南方周末报社及法律出版社举办的“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活动评为“2014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例”。2.“如皋市某公司行政强制拆迁案”——江苏法院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例2003年9月18日,如皋市某冷拉公司与如城街道宏坝社区居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公司占地面积约21亩,房屋建筑面积8000余平米,另有机器设备、原材料及产成品等价值数百万元。2010年5月,当地住建部门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冷拉公司所在地块列入拆迁范围。冷拉公司与相关部门多次协商拆迁补偿安置事宜未果。2011年8月20日,当地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在没有出示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制拆除冷拉型材公司的房屋厂房,并将价值450余万元的生产设备、库存产品及材料掩埋在废墟之下。财务室被人强行闯入,财务账册、税务资料及数万元现金不翼而飞,致使公司损失惨重。在明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采取法律行动。案件于2015年5月成功起诉至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确认如皋市政府、如皋市城市管理局、如城街道办事处共同拆除涉案房屋的行为违法。法院一审判决如城街道办事处拆除冷拉型材公司房屋的行为违法。一审判决后,冷拉型材公司、如城街道办事处、宏坝居委会均提起上诉。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确认如城街道办事处拆除冷拉型材公司房屋的行为违法的一审原判。本案裁决标准对于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强拆行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积极意义。实践中,在难以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违法强拆的情况时有发生。行政机关拆除房屋时,往往并不通知所有权人,导致权利人在行政诉讼中确定强拆举证困难。本案裁决,在房屋所有权人提供了行政机关实施强拆的初步证据,而行政机关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推定权利人关于强拆主体的主张成立,避免出现权利人房屋被拆除后行政机关推诿承担责任的局面。3.“许某诉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及行政赔偿案”——2018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2001年7月,因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后溪街西区地块改造及“两街”整合区块改造项目建设需要,许某位于金华市婺城区五一路的房屋被纳入拆迁红线范围。2014年10月26日,婺城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但房屋于作出征收决定前的2014年9月26日即被拆除。许某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婺城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同时提岀包括房屋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物品损失在内的三项行政赔偿请求。在明律师的代理下,该案成功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再审。2018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对于房屋损失的赔偿问题,婺城区政府既可以用在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提供类似房屋的方式予以赔偿,也可以根据作出赔偿决定时点有效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计付赔偿款。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和屋内物品损失赔偿金额,婺城区政府也需按照有利于被征收人的原则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本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保护被征收人产权的同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该案同时入选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报》评选的“2018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法治贡献】杨在明始终关注行政法领域的立法与修订活动,通过举办、参加研讨会、主持撰写立法建议等形式参与重大法律修订中。杨在明律师先后分别就《行政程序法》《土地管理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的制定和修改举办立法建议召开研讨会,会议专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徐昕、张千帆、郑振源、蔡继明、刘守英、盛洪、刘莘、杨建顺、余凌云、杨伟东等就立法建议进行深入探讨,并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分别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3个代表团120名人大代表,提交了三部法律的立法议案,均成功得到审议结果(见附件)。此举得到多名业内专家的称赞及认可,著名法治思想家郭道晖教授将其亲笔的横幅“中国律师参与立法第一人——杨在明”授予杨在明律师。2010年4月,应邀中国人民大学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出席“维权律师的安全保障与应急机制研讨会”;9月,与数十位法学教授、检察官、法官、律师共同出席方圆律政杂志社主办的“***的修改与完善研讨会”;11月,与北大五学者姜明安、沈岿、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等五位教授共同出席、“不动产征收与搬迁法研讨会”。2015年1月,由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企业支持起诉——拆迁法治中的新力量”高峰研讨会在京举办;2016年,杨在明律师发起成立了中国行政法治“学术+实务”新平台——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与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方圆律政杂志社联合主办首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暨“2016行政法治:预测与战略高峰研讨会”。并于2016年连续召开三次研讨会,讨论《行政程序法》、《土地管理法》、《违法建筑认定与处置法(律师建议稿)》的立法与修订问题。由杨在明组织举办的历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还有:“产权保护与违法建筑拆除问题研讨会”暨第五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完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研讨会暨第六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不动产征收领域的产权保护”主题研讨会暨第七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土地管理法》修订理论和实务的新动向”暨主题研讨会第八届在鸣行政法治论坛。2020年,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杨在明等13位律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阶段,向自然资源部提交了有关《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的立法建议。其中部分修改意见内容出现在2021年9月颁布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法律援助和社会责任】在专精法律业务的同时,杨在明长期热心公益:坚持为当事人举办百期“拆迁维权公益讲座”,并获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和律新社主办的“2018第二届公益法律服务高峰论坛暨法律服务产业十大感动公益故事普法宣传项目”颁发的“公益爱心奖”;定期组织和参与校园和社区普法课堂,为各类社会群体提供公益法律服务。2016年,经中组部原部长、中国集体雷锋评委会主任张全景同志批准,中国集体雷锋评审委员会等六家单位作出的中雷字(2016)年003号《全国学雷锋先进单位的决定》,授予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全国首家“雷锋律师事务所”光荣称号。【出版物】杨在明律师撰写或主编的出版物有:1.《房屋拆迁以案说法实用指南》,杨在明、黄艳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6月出版;2.《拆迁案例胜诉指引》,杨在明,黄艳著,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8月出版;3.《我以我血荐轩辕——中国大律师办案纪实》,杨在明、陈光武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4.《房屋征收补偿操作策略与案例精析》,杨在明、黄艳著,法律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5.《我是这样代理拆迁案的》,杨在明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出版;6.《大国律师公平梦》,杨在明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2015年10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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